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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建公司关于加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
 
根据广州市文明委和市政园林局的有关精神,为营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浓厚氛
围,形成不断取得创建工作的实质性进展,圆满完成各项创建宣传任务,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为导向,紧紧围绕《广州市2006-2008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规划》,认真落实《广州市2006-2008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重点工作项目分工》,积极挖掘和大力整合各类宣传资源,充分运用各种有效方式和载体,对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深入宣传,努力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为创建工作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通过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宣传工作,提高干部职工对创建文明城市的知晓率,实现干部职工对创建工作的支持率达100%,在公司机构、机修厂厂区、物业管理小区设置宣传创建活动和道德建设的宣传栏和宣传海报,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深入人心,成为全体干部职工的自觉行为。
1.充分利用宣传栏、板报等宣传资源开展创建工作宣传,特别要做到进入各窗口部门。机修厂厂区和物业公司各管理小区要在宣传栏上设置创文明宣传广告和张贴有关海报、宣传标语。各工地围墙要做好创全国文明城市的宣传,如张贴海报、宣传画、宣传口号等。要集中宣传《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主要内容、全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积极进展和主要成果、各类创建先进典型;各部门创建工作的主要做法、成果和经验;开辟“曝光”栏,及时曝光存在的问题,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2.加大网络宣传力度。在公司网站设置创建文明城市的专栏专题,及时传递创建文明城市的工作信息和创建工作最新动态。


三、宣传重点
(一)重点宣传党的十七大有关精神文明建设的新精神、中央和省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总体部署、《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基本内容。
(二)重点宣传市委、市政府、市政园林局有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部署和重大举措。
(三)重点宣传各部门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以及广大干部职工以主人翁姿态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情况。
(四)重点宣传公司创建工作的新成绩、新亮点、新典型和新经验。


四、工作步骤

创建宣传工作大致分为以下阶段进行:
(一)组织发动、部署开展阶段(2008年2-5月)
制定方案,分解任务,明确职责,启动新一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工作。
(二)整体推进、迎接市检阶段(2008年5-6月)
各部门根据工作分工,配合创建工作进展,分别按计划落实各项任务,整体推进宣传工作。建立健全各类宣传阵地,整合宣传资源,形成整体合力。宣传活动和系列主题活动多管齐下、齐头并进,精心策划主题鲜明、影响重大的宣传战役,掀起创建工作宣传高潮。
(三)全面落实、迎接国检阶段(2008年6-9月)
在巩固前期良好工作的基础上,各部门要把创建宣传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动用各类宣传阵地,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地开展宣传,形成创建宣传强大声势,持续掀起创建工作宣传新高潮,营造创建工作浓厚氛围。
(四)总结经验、巩固提高阶段(2008年9-12月)
总结创建工作宣传经验,巩固已有成果,继续推进创建宣传工作的开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从人力、物力和财力上给予必要的保障,积极主动地做好宣传,不断提高宣传效果和社会影响力。
(二)突出主题,形成声势。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宣传活动,要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效果实在。要从职工群众关注的事入手,对不文明的现象进行剖析,注意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以小见大、以事释理。要充分挖掘和利用各种宣传手段、渠道和载体,做到全公司创建宣传的“全覆盖”,努力营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良好工作氛围,在公司掀起创建全国文明活动新热潮。
(三)积极协调,抓好督办。要切实抓好创建宣传工作的沟通、协调和督办,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及时协调处理工作中的问题。从6月份开始,每隔五天对各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门检查,督办重点工作的落实。

中共广州市园林建筑工程公司委员会
2008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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